关于2014年教职工子女上中学在雁塔校区租房的报名通知
相关教职工:
为解决长安校区住户子女上中学租房的问题,请相关教职工及时到房产科办理报名手续。具体事宜如下:
一、报名对象
在长安校区家属区居住,子女即将升初中或在中学上学的住户。
二、报名要求
1.教职工直接到房产科报名。
2.子女在师大附中以外的学校上学,须出具所在学校就读证明。
三、具体规定
1.租住房源按照学校规定将收取房租,房租按照明德门住房、公寓楼10元/㎡·月,教单楼8元/㎡·月收取,直接从工资中扣除。
2.租住住户须遵守学校房屋管理规定,住房只用于小孩上学租住,不允许对外再次出租,如发现违反学校规定行为,学校将无条件收回住房,并严肃处理。
3.选房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四、报名时间与地点
1.报名时间:6月4日-6月11日(节假日除外)
2.报名地点:长安校区校务楼501室房产科办公室
特此通知
国有资产管理处
2014年6月4日